秦安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关于
网民反映金恒时代广场预售资金监管问题的答复
【网民留言】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本人2019年1月3日给金恒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打款26万2,是首付款,且签订了秦安县时代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但是没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时金恒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当初承诺2019年12月31日交房,但现在已经过了4年9个月之距,交房依然遥遥无期,20年开始说是受疫情不可抗力影响,一直拖延至今,到现在依然遥遥无期,本居民已生活困难,无力继续承担遥遥无期的协议,请求政府帮我协助拿回预付款。
【答复意见】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金恒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中心对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核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房地产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天水市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意见》《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2年7月,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甘肃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安县农商银行签订了秦安县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对金恒时代广场项目建设资金实施严格监管。由于受房地产政策调控和疫情及企业资金短缺等多重因素迭加影响,时代广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建了保交楼工作专班,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经工作专班积极推进,先后帮助甘肃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方筹集建设资金2310万元,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工作专班将持续发力,积极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楼房及时交付。
关于已交首付款退款的问题,由于目前时代广场项目已逾期,开发企业做出承诺,从2023年6月1日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清购房款者,住宅每套补助2000元/月,公寓每套补助1000元/月,交清房款及签订正式合同的业主延期一个月交房,延期补偿在延期一个月的次月10个工作日内返还到业主的账户。业主如不同意补偿,可直接和开发企业协商退款事宜,我中心也将积极和开发企业对接,协商业主退款工作。如不能协商退款,业主可根据合同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其它疑问,请到县住房中心直接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38—6522281。
秦安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