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秦安县委县政府:
兴国四小门口私人修建楼房,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给每天上学的几千学生和家长造成严重的安全威胁!!!! 请问县委县政府,这个问题有没有部门管,能不能管?????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安全吗”:
您好!您于5月9日留言反映“四小门口修建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之后,我局辖区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经查核实,此处建筑工地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严重影响过往师生安全。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施工行为进行了经济处罚。截至目前,当事人已设置了围栏,加装了高密度防护网。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秦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