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网名:中粮一号
留言时间:2020/3/17 0:45:08
秦安县王东红书记、房管局逯局长:
秦安中梁一号小区,贷款时不能提供他项权证,导致我们贷款是还要找房产证抵押,请问王书记我们因为没房才买房,拿什么抵押?中梁一号肯定存在土地抵押,为什么还允许预售,谁给发放的预售许可证??而且购房合同还能备案???房管局非要帮助不良商家坑老百姓吗???
【答复意见】
答复时间: 2020/3/30 11:55:50
尊敬的网民您好!
关于您于2020年3月17日反映的“秦安中梁一号院”的有关问题,我局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经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目前秦安县所有开发在售楼盘都未办理预抵押登记,所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中心需要业主提供房产证进行评估抵押。
二、经调查甘肃恒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设的秦安中梁一号院项目未出现土地抵押情况。
三、该项目所有资料手续齐全,工程进度已达到50%以上,符合商品房预售及合同备案条件。
特此答复
秦安县房屋建设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