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时间:2023-03-01 11:11
尊敬的领导:您好!在23年以前县医院对面辅路停车位可以正常停车,23年2月开始取消了停车位,也不让农民再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自销农产品等。希望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支持关注老百姓的正常诉求。谢谢!
【答复意见】
时间:2023-03-03 16:23
尊敬的网友:
你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经过实地调研,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结合我县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有效净化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因此我大队将解放路设为严管街,解放路是我县城市主干道,为提升辖区道路通行效率,实现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行驶,因此取消解放路东侧临时停车泊位。
关于农民摆售农产品问题,因农产品属于农民朋友辛勤的劳动成果,也是大自然馈赠的美味,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的,也与当前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也极不相符,同时也严重影响着群众的出行安全,还请农民朋友前往指定的蔬果市场进行销售!
感谢您对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