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聘用陈龙、靳丽芸二同志为畜牧师的通知
中心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规定和《关于魏喜胜等23名同志岗位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秦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聘任陈龙、靳丽芸同志为畜牧师,聘期两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
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