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劳动力接受培训,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进一步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改善生活质量。根据《全省、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3月至6月底完成全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含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40人的培训任务。
二、实施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年满16周岁以上,有培训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
(三)农村享受低保残疾人、原建档立卡残疾人、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四)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五)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六)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家庭的一位成员;
三、实施标准
人均补贴标准1500元,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人员的食宿、交通、以及购买培训使用的生产学习资料等费用,培训过程中,不得向参加培训的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实施要求
(一)确保培训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镇残联需精准摸排残疾人的培训需求,摸清人员底数,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培训范围。并结合残疾人身心特点、实际需求及我县产业发展、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健全培训全流程管理机制,做好前期筹备、中期管控与后期评估,强化组织统筹与安全保障,完善培训期间的安全防护,为培训工作营造安全、便捷的实施环境。
(二)强化训后就业创业帮扶。培训结束后,为参训残疾人推送相关就业信息、推荐适合的就业岗位,在资金、设备、场地、技术及市场渠道等方面积极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帮助,充分依托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的产业带动作用,推动技能培训与就业创业相结合。
(三)规范档案台账与信息录入工作。做好培训人员认定资料、培训内容及培训效果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由县残联统一归档,并按要求录入中国残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实现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四)严格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县残联须严格按照《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坚持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套取等问题发生,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参训人员开展满意度调查,确保满意度达到90%以上,并按要求将培训数据完整录入中国残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统计台账,项目完成后,资金一次性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