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精心指导下,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就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推动领导干部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基本知识考试活动。
二是按照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关于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新进执法人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5次,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农业法治环境
2025年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春耕备耕农资打假行动,非法制售假劣农资专项整治活动,2025年农药质量监督抽查行动。开展执法检查15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执法人员42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300余家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0余份,口头提醒警告70余次。目前共立案8起,8起均已结案。调解涉农纠纷案件6起。行刑衔接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起。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农资市场秩序,震慑了假冒劣质农资经营者,净化了农资市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在春耕备耕期间,农业执法人员深入17个乡镇集市,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每周在微信端农资打假上报小程序报送农资打假数据,每月向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报送农资打假动态和报表,其中每个季度末以及年中年末分别报送工作总结。在县兴国文化广场开展农资打假集中宣传活动2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500多人次,重点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农资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净化农资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深入各镇农资市场,重点对农资经营者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劣农资产品300余人次。同时采取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展示板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了农资防假知识及依法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并在微信群、县新闻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农资打假信息,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防假辨假的能力、依法维权的意识。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四)继续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工作。根据秦安县农业农村局的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法发〔2021〕9号)、《甘肃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甘农法发〔2021〕10号)和《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天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农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秦安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2025年底全县辖区内示范户覆盖所有行政村,全县累计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55户。下一步我们继续做好示范户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让示范户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五)加强普法宣传,开展示范培育
1.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年度学法计划》将学习制度化、长效化。充分利用局党组会议和职工大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尤其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对涉农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2.开展普法宣传。按照秦安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秦安县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各站所明确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机制方法和推进举措,绘制时间表、路线图,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备案。二是开展“结对子”活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各站所将日常技术指导和法律宣传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农业农村局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运用法治讲堂、普法宣传队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发展线上培训模式,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和省法律网络培训平台,开设在线学法用法课程,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四是建设教育基地。联合乡镇加强了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村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100%,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更好地服务农民学法用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首先农资市场的监管方式,主要是执法人员逐店巡查和接受举报赶赴现场核实查处,但受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设备、交通工具等条件限制,给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其次对农村农资市场日常监管还不够,偏远村庄小卖部存在零售农药、种子等现象,近年又出现流动商贩不定期、随机送农药、化肥等农资进村入户上门的现象,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执法检查的难度。最后普法宣传支持力度还不够,应该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努力做到“送法上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利益。
(二)部分监管对象守法意识不强。全县现有的农资市场经营单位大部分是个体户,知识型、专业型经营者很少,文化层次偏低,对农资尤其是农药、化肥等方面的安全使用知识掌握不全面,不系统,对购买者的用药使用指导和培训专业性不高,守法经营的意识不强。农资使用者尤其是农药使用者缺乏专业的用药知识,致使农药生产环节存在安全风险。
(三)职能部门间协同执法不够。全县农资市场庞大,经营单位众多,经营种类繁杂,农业执法工作量大面宽,执法工作有时需要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通常只注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对于执法中碰到的涉及其他部门主管的违法经营行为,在线索移交、配合打击、通报反馈方面的主动性不强,除上级布置的重大、专项整治任务外,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频率不高。
(四)执法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目前农资市场的监管方式,主要是执法人员逐店巡查和接受举报赶赴现场核实查处,但受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设备等条件限制,给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二是对农村农资市场日常监管还不够,偏远村庄小卖部存在零售农药、种子等现象,近年又出现流动商贩不定期、随机送农药、化肥等农资进村入户上门的现象,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执法检查的难度。
(五)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性质未定,队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专业类人员偏少,随着农业执法领域的扩大和职能的加强,农资市场执法面临新任务新挑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守法意识。在春耕备耕期间及农闲时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镇农资市场,重点对农资经营者广泛开展《农药管理条例》、《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帮助群众进行识假辨假,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密切协同,增强部门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农资市场的主体作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提高执法的频率和效率,增强执法的威慑力,共同促进农资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2025年行刑衔接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起,通过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同,信息共享对提高行政执法覆盖度和威慑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优化人员结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加大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经费保障,进一步维护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全县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三是落实农业执法赋权乡镇事项制度,根据秦安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赋权乡镇的事项,由镇综合执法队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建立县、镇两级联动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解决农业领域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秦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