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三十三项
反馈问题:甘谷县、秦安县、武山县尚未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及时新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秦州区、张家川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尚未建成。
整改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运行渗滤液处置设施,确保处理后的渗滤液指标符合一般地区排放标准。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情况:
秦安县城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200m2,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6年12月由县发改局批复,其中批复该工程建设年限为2017-2018年。因该工程原计划在垃圾场预留土地处施工建设,经设计单位实地勘察,原预留土地上方有高压线经过且左侧土坡易造成滑坡,县住建局2018年报告县政府申请重新在垃圾场南侧划拨土地4亩,完成土地划拨,并做了项目用地地形图测绘,对已完成初步设计进行了修改。于2019年1月经市住建局初步设计批复,批复建设内容为:包括渗滤液处理系统工艺、设备、管道设计及配套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供排水管网设计、供配电设计、仪表设计、自控设计,本工程总处理量为50m3/d,渗滤液处理工程工艺方案为预处理+砂滤过滤系统+两级DTRO工艺,预处理浓缩物处置采用收集后回灌至填埋场,浓缩液采用回灌至填埋堆体上的方式进行处理,配有一座一体化预处理反应沉淀设备、1套砂滤过滤器、1套二级DTRO系统,项目总投资792.30万元,2019年6月开工建设。至目前,该项目土建、设备安装及水电安装均已完成,已进入调试阶段,正在组织进行环保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秦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秦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6532993
联系地址:秦安县行政中心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