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省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省、市统计局对我县2023年末主要人口数据进行了评估与推算,并经省统计局人口处审核反馈。现通报如下:
202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40.1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6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为20.2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7万人;女性人口为19.8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7万人,人口性别比为102.42(以女性为100)。全年出生人口为0.3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92‰;死亡人口为0.39万人,人口死亡率为9.6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3‰。0-14岁人口7.28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18.14%;0-15岁人口为7.72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9.24%;15-59岁人口24.72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61.65%;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24.28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0.55%;60岁及以上人口为8.10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0.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17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5.39%。城镇常住人口为14.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37.08%;乡村常住人口为25.23万人,减少0.79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37.08%,比上年末提高1.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