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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对象
发布日期:2013-10-2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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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秦安县籍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不含农业企业]。在保证重点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所需机具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其它购机所需。在申请补贴资金超过计划指标时,在省上下达资金额度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后到的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可优先补贴。为使补贴惠及更多农户,每个购机者(个人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能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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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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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和补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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