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知县
康昭 刘宣
康昭、刘宣两人籍贯生平均不详,明嘉靖年间已“岁远牒遗”,先后于明初洪武年间(1368—1398年)任秦安知县。康昭曾于洪武初年修建县学,刘宣于洪武十二年(1379年)重修县署。
新版《秦安县志》载,两人均为举人,不知何据。

注:
嘉靖《秦安志·职官志》,(明)胡缵宗修,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6年据明嘉靖十四年刊本影印。
嘉靖《秦安志·学校志》。
嘉靖《秦安志·建置志》:“洪武十二年,知县宣重修(县署)。”即指刘宣。而道光《秦安县志》卷二《建置》:“洪武十二年,知县畅宣重修(县署)。”误矣! 畅宣任秦安知县是在永乐、宣德时期(详见畅宣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