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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历代县令录】清代秦安县令 | 周岐鸣

发布日期:2020-11-20 15:22
来源: 秦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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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秦安县令

周岐鸣

周岐鸣,字文瑞,山东省东昌府堂邑县人。顺治元年(1644年)岁贡生,顺治二年(1645年)任湖广省汉阳县知县,再补陕西省秦安县知县。有诗集。顺治五年(1648年)六月二十三日,周岐鸣因托病违误军粮,被陕西巡抚黄尔性参奏,请旨处分。

周岐鸣: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之七《官师(下)》作“周鸣岐”,今据嘉庆《东昌府志》卷二十五《选举(三)》(嵩山修,谢香开、张熙先纂,嘉庆十三年刻本)、光绪《堂邑县志》卷十三《选举(中)》(卢承琰修,黄奉璋补纂,光绪十八年雀城书院重刻本)改。

东昌府堂邑县: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

湖广省汉阳县:今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乾隆《汉阳县志》卷之十六《职官表》,(清)刘嗣孔修,刘湘煃纂,乾隆十三年刻本。

陕西省秦安县:因清初秦安县仍隶属于陕西省管辖,故有此称。康熙七年(1668年),从陕西省分出甘肃省,秦安县始隶属于甘肃省。

黄尔性:奉天府盖县(今辽宁省盖县)人,明崇祯末年任汉中府通判,大顺政权授职“道员”(防御使),降清后于顺治二年(1645年)被英亲王阿济格委任为巡抚宁夏都御史,清顺治四年任陕西巡抚。

见《陕西巡抚揭参县官托病违误军粮请旨处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有“汉中兵马云集,转运军需,急如星火。乃秦安知县周岐鸣既有守土之责,全无急公之意,辄敢遇事托病,致误军粮,伏乞敕部从重议处”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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