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秦安县令
周上逵

周上逵,福建省福州府闽县人。议叙,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任兰州州判,后署理秦安县知县。
周上逵:乾隆《直隶秦州新志》卷之七《官师(上)》、光绪《重修皋兰县志》卷四《职官(下)》(张国常纂修,民国6年(1917)陇右乐善书局石印本)均作“周上逵”,新版《秦安县志》作“周士逵”,今从前说。
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省闽侯县。秦州、秦安历代旧志均不载周上逵籍贯,今据光绪《重修皋兰县志》卷四《职官(下)》补。新版《秦安县志》以旧志“周上逵”条下有“兰州吏目署”之语而将周上逵误为兰州人。
议叙:清制,吏部考核官吏后,对成绩优良者加级或纪录,以示奖励,称议叙。又由保举而任用的官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
光绪《重修皋兰县志》卷四《职官(下)》。道光《秦安县志》卷六《职官》作“兰州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