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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安历代县令录】清代秦安县令 | 王兆鼎

发布日期:2021-01-13 09:35
来源: 秦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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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秦安县令

王兆鼎

王兆鼎(1845—1904),字筠邻,湖南省长沙府湘乡县人。由监生报捐县丞,投效军营,保以知县,分省前先补用。光绪八年(1882年)掣签甘肃,初署碾伯县知县。光绪十九年(1893年)七月署秦安县知县,县有里民局,同治间成立,按田亩摊派钱粮,分四季完成,作为军兴以来支取县内脚夫的费用。大约民粮一升,每季收钱八文;屯粮一升,每季收钱二文五分。后为体恤民情,减为两季。光绪二十年(1894年),王兆鼎将当年里民局的捐收全部拨给书院,并向上级行文,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裁撤里民局,减轻百姓的负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任礼县知县,加捐本班,尽先补用。后补文县知县,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闰五月先行署理,同年九月奉文实授。次年十二月十一日病故于文县任所,时年59岁。

长沙府湘乡县:今湖南省湘乡市。

《西宁府续志》卷之十《志余·官师志》。

光绪《礼县新志》卷之三《官职》。

光绪《筠翁父台大人裁撤里民局,整顿文社德政碑》,(清)赵文源撰,高建熊书,光绪二十年八月秦安县士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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