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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安历代县令录】民国秦安县长 | 刘景纯

发布日期:2021-02-20 09:29
来源: 秦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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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安历代县令录】民国秦安县长 | 刘景纯

刘景纯

刘景纯(1908—?),河北省新乐县人。大学学历,民国31年(1942年)3月任秦安县县长。民国33年(1944年),因贪赃枉法,经甘肃省保安司令部审理,对刘景纯作出判决:克扣职务上应行发给之财物,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公权10年;对于主管之事务间接图利,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公权5年;胁迫取供而为枉法之裁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减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公权10年。


新乐县:今河北省新乐市。
《秦安县志》(下卷)第697页。
秦安县档案馆藏《民国档案》,全宗号137,目录号05,卷号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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