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安县兴国镇荣获“省级文明乡镇”荣誉称号。

兴国镇高度重视文明乡镇创建,树立“全镇参与”创建理念,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镇领导班子的必修课,常读常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坚持加强村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将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纳入培训范围,学习工作方法,提高业务能力;坚持完善文明村镇创建规章制度,明确创建任务分工,确保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规范运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