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日,兴国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凤山村,对上关明清街辘轴巷内一处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自建化粪池,进行了叫停拆除。
当天,兴国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凤山村工作人员,仔细排查了解了自建化粪池相关情况,听取调研了巷内群众相关诉求,经认定,该自建化粪池手续不明且已经影响到巷内群众的正常生活,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处化粪池进行了强制拆除。

侵占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一直是兴国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兴国镇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重要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拓宽执行工作途径,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