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落实省、市、县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会议精神,陇城镇及时召开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陇城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自建房屋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排查重点房屋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此次排查和整治行动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针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继续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违法建筑,并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以及年久失修失管仍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本次行动结合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组织对本镇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房一册、一户一档”。同时,情况允许下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并上报,通过建立以上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陇城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全面开启,将继续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掌握底细,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全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归纳排查整治数据。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