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兴丰司法所积极作为,坚持在学习上下苦功、在执行上铆足劲、在效能上见真章,力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效率效能明显提高。按照县司法局提出的“要树立实干导向,干字当头、落实为要,铆足劲、拉满弓”,和镇党委提出的全面落实“事不过夜马上办”的工作要求,深入实践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力促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3月22日上午9时许,兴丰司法所接到兴国镇康湾村村民反映,有一个自称是兴丰人的玉米商贩将他们3户几千斤玉米收走,答应好两三天内付钱,但是已经过去20天了,至今一分钱也没有给他们,电话也联系不上。
在了解事情详情后,司法所立即联系镇派出所相关人员,通过监控视频截图查找核实到了玉米商贩人员信息,确实是兴丰镇某村村民,司法所负责人立即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的方式,一边安抚康湾村玉米出售的农户先不要报案,一边联系玉米商贩,详细调查事情翔实情况。在得知玉米商贩由于资金周转原因没有付款的情况后,司法所负责人给其讲道理、摆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和责任,在司法所负责人和派出所人员的共同劝说下,采购玉米商贩答应立即筹钱转账给康湾村农户,当天晚上8点半左右,当事人反馈兴丰玉米商贩已经把钱全部付清,并对兴丰司法所高效的办事效率表示由衷感谢。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