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行了研学,为提升办案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检察干警与公安民警对照《意见》内容,结合醉驾案件办理实践,重点对《意见》规定的证据收集、“道路”认定、送检、鉴定要求、缓刑适用情形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同时对新旧规定衔接过渡期间正在办理的醉驾案件达成一致共识。

“此次交流研讨‘干货满满’,受益匪浅,有利于解决实践中醉驾案件办案难题和突出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醉驾案件。” 参与本次联席会议学习的干警纷纷表示。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