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日,秦安县司法局干部裴宏斌受县妇联邀请,在县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班上讲授《民法典》中有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培训中,裴宏斌首先从《民法典》简要概述、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原因以及《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讲解三个方面出发,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生动的解读。其次,培训中结合妇联工作有关婚姻家庭、妇女和未成年人维权、家庭家教家风等基层工作实践,通过以案释法、举例分析,让妇联组织在基层工作实践之中更好地结合法律思维和道德教育开展工作,也让广大妇女、未成年人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保护自我的意识。
通过培训,进一步帮助大家深刻认识到了民法典实施的深远意义,让法律制度更好地付诸维护弱势群体的实践之中,同时,也对基层妇联组织在社会治理关键领域有效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具有重要指导和帮助作用。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