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秦安公安交警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月14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队依法查处一起驾驶员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57分,执勤民辅警在兴国镇成纪大道西大桥路段开展各类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甘EN1792的银色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正常检查时,执勤民辅警发现该车可能达到报废标准,于是,民辅警通过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查询了该车辆的具体信息,平台显示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对王某某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使其认识到驾驶隐患车辆上路对自己、对他人的危害性,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应法律法规,对驾驶员王某某处以相应的处罚。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报废的车辆必须依照程序,送到指定的车辆回收公司进行分解处理。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