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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公安交警查处一起“无证且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3-02-15 11:52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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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净化路面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保持对严重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查处力度。2月13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莲花中队在日常巡逻时依法查处一起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5时48分,大队莲花中队民辅警在莲花镇5公里500米处对一号牌为甘L9T701的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1mg/100ml。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网综合应用平台进行身份核实,发现驾驶员左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证据面前左某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左某某“无证且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及罚款,希望广大驾驶人能认识到酒驾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不可忽视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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