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秦安县公安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雕鸮,赢得群众赞誉。
当天11时许,秦安县公安局郭嘉派出所接到辖区槐庙村村民报警,称自己在前往自家的苹果园时,发现一只猫头鹰被困在树杈中无法动弹,爪子和翅膀带有明显外伤,要求出警救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及时联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并与热心群众一起将该猫头鹰从被困的树杈中解救下来。经森警大队民警现场对其检查确认,该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翅膀和腿部带有明显外伤,无法飞行。为避免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将其带至郭嘉派出所并联系相关动物保护部门进一步检查救治,在民警的投食和精心照料下,该猫头鹰逐渐放下戒备,精神状态也明显转好。待该猫头鹰伤势好转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示: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如遇到野生动物或不知名动物受伤、进入民居家觅食等情况,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可随意捕杀或食用,应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使得野生动物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放生。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