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工作要求,加强驾驶培训机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提高驾驶人培训质量,加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7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区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基础台账等方式,详细查看了驾校训练场地、检查教练车车辆性能、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在驾校训练基地,大队民警提醒教练员、学员在驾驶技能操作教学和训练中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练好技术,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要求驾校负责人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教练员在教学中要秉持驾驶技能传授和文明守法出行素养的理念,切实把好学员准入关口。

检查组要求,要抓好源头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及规定路线练车,认真落实培训项目、课时,禁止教练车在非规定路段培训学员;教练员要随车指导,随时佩戴教练牌,穿教练服;要加强学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特别要注重加强警示教育和驾驶人应急处置培训,提高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此次联合检查,为做好驾培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筑牢交通安全防线起到了积极作用。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