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月6日,秦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员分赴17镇开展草原禁牧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张贴横幅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草原禁牧相关知识。并指出,全县天然草原封山禁牧期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解除封山禁牧。在封山禁牧区内,禁止违规放牧各种牲畜,禁止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禁止乱占乱征草地,禁止野外违规用火,禁止在草原上乱搭乱建,禁止在草原上飙车等。对违规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破坏封山禁牧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并对当事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据了解,秦安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天然草原,包括草山、草坡和宜草荒山荒坡荒沟,共2万亩基本草原实行全面封山禁牧。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