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秦安县公安局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当日11时许,秦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一群众在刘坪镇邓坪村附近的野外发现一只野生鸟类,疑似受伤无法飞行,要求出警救助”。

接警后,为能够及时准确找到该疑似受伤鸟类准确位置,森警大队民警在前往刘坪镇的同时联系报警群众,并联系刘坪派出所协助寻找位置。在锁定位置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处置,经检查确认,该鸟类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其身体无明显外伤,体力较为虚弱。在民警进行投喂后,该燕隼逐渐恢复体力,符合放生条件,遂民警将其放归大自然。

燕隼是隼形目隼科隼属的鸟类,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俗称为青条子、蚂蚱鹰、青尖、土鹘、儿隼、虫鹞等。体长约36厘米,体重140-340克。体形比猎隼、游隼等都小,为小型猛禽,上体深蓝褐色,下体白色,具暗色条纹,腿羽淡红色。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