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妇女法律维权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更好地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3月7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普法“三八”节,护“未”春风行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向现场群众答疑解惑,倡导妇女及其子女积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重点围绕《反家庭暴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妇女,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增加了群众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市民对妇女、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下一步,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为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