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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奏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六部曲” 唱响乡村振兴“幸福歌”

发布日期:2023-08-26 11:18
来源: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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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相关要求,坚持把“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变“输血”为“造血”,六项措施联合发力,奏好乡村公岗开发管理“六部曲”,使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实现稳定就业,唱响乡村振兴“幸福歌”。

严格岗位聘录,奏好“公平曲”:县、镇、村三级联动,严格按照“一人一岗、一年一聘”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选聘程序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的步骤严格进行,保证岗位聘录公平合理。

严格日常管理,奏好“规范曲”:先后制定《秦安县村级服务性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秦安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秦安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统筹整合、报酬控制、对象精准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所有程序按照相关文件规范推进。

强化部门配合,奏好“协作曲”:涉及业务部门均能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县、镇、村三级联动,镇村两级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每年组织一次交叉自查。县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成立专门的乡村公岗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察,保证这项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其助力就业帮扶、脱贫攻坚、持续增收的作用。

强化数据比对,奏好“精准曲”:为有效防止顶岗、替岗、吃空饷现象,精准安置乡村公岗人员,秦安县已形成完善的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护林员、民政一二类低保、村干部及家属等人员选聘数据比对机制,坚决杜决乡村公益性岗位与其他政府安置性就业项目、促进就业奖补政策重复享受的现象发生。

规范补聘程序,奏好“稳定曲”:按照“县定、镇聘、镇管、村用”和“能进能出”的原则,指导各镇加强公岗人员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及时退出,并按照实施细则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补聘,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规模保持稳定。

保障到位资金,奏好“安全曲”:秦安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发放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各镇于每季度结束后以各村上报的人员量化考核结果做为发放依据,镇上汇总后上报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并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惠农惠民“一卡通”。累计筹措126.14万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人身安全,为其安心投入工作解决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安置5420人实现家门口稳定就业,目前在岗3493人,先后为全县5420户贫困家庭提供稳定收入。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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