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秦安公安机关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有效提升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7月24日,秦安县公安局王尹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当天,王尹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家中发现有一只类似猫头鹰的动物,请求出警予以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民警查看确认,该只类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为长耳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现场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其精神状态良好且身体无任何损伤,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遂对其进行投食后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示:如遇到野生动物要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坚决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