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全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7月6日,秦安县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约谈通报会。县医保局领导班子,县医保中心负责人,局机关、中心相关股室负责人,各定点医疗机构分管副院长、科室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前5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今年上半年其他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执行情况。并约谈了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
会议指出,自2019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国家层面连续开展了八批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从价格水平和临床使用效果看,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医药可及性和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从医保层面看,发挥了医保基金的效能,调动了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针对通报的问题,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常态化开展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要强化督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负面清单,边查边改、分类施治、精细化管理。县医保局将通过定期不定期下发《通报》《工作提示》等方式及时提醒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完成约定采购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健全机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各医疗机构要严肃执行医药带量采购政策,落实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内部采购、使用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医师和药师的培训,将中选药品纳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严格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药品带量采购药款30天回款的政策要求。县医保局将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制定内部结余留用资金考核使用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分配使用结余留用资金,并按要求做好财务核算等工作。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