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举报,称五营镇蔡河村路段有三轮汽车非法载人,车上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十分危险。

接到群众举报后,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莲花中队民警立即赶赴该路段。于15时29分,就看见一辆载人农用三轮汽车快速驶来,民警立即让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车厢内载有4人,民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驾驶人白某某并未考取相应资格的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该驾驶员处以相应的处罚。同时,民警对驾驶员白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驾驶员白某某以及乘坐人员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