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秦安县公安局王尹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并将其放归大自然。 当日上午,王尹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田地播种玉米时发现有一只像“狐狸”的动物被困储水池中。要求民警出警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对被困动物进行救助,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予以辨认,经确认该动物为果子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对果子狸身体详细进行了检查,在检查确认无外伤,具备放生条件后,民警遂将其放归大自然。
果子狸:学名花面狸,属于食肉目、灵猫科、花面狸属的一种珍贵的野生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评估级别为近危。其肢体长48-50厘米,尾长37-41厘米;体重3600-5000克。体色为黄灰褐色,身体略胖,颈部粗短,和身体不易区分。现有17个亚种,中国有9种。所属的花面狸属只有这一个物种,与本科其他物种同属于食肉动物中的原始类群。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