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在预警预报的灾害即将来临之前,加强对公路的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桥梁、隧道及时排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大洞,防大害,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在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山区地质条件复杂路段进行灾害隐患排查,做好抢修准备工作。落实抢险人员、车辆、器材、物资等工作,保证能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抢险;如境内主要干线公路发生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中断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抢修。县级公路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中断时,要调动一切力量,立即组织抢修,并及时修复,尽一切可能保障公路运输畅通;灾情过后,要立即对损坏路段、桥涵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除新的隐患。并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灾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