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减量控大”工作要求。4月25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负责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排查中,民警向各销售商告知了最近正在开展的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店内销售车辆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品牌、型号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并做好台账登记。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可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同时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群众的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此次检查,为规范电动车交易市场,进一步从源头上杜绝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打下了良好基础。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