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秦安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草原雕。
当日下午,秦安县公安局接到王窑镇罐岭村群众求助电话,称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老鹰”,要求出警救助。

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发现一只头顶黑褐色、头至后颈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的“老鹰”站在农户家中的墙角处,翅膀疑似受伤无法飞行。经民警对该“老鹰”进行仔细辨认,确定该“老鹰”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草原雕”。为避免该“草原雕”二次受伤,民警对其采取了保护性措施,将其连夜送至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进行专业救助,待其符合放飞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王小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