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措施,提高电动车辆的纳管率,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6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到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把好源头管控关。

检查过程中,民警核实了辖区电动车销售商铺的销售资质,对所出售的电动车质量、标牌、标识、合格证及主要技术参数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合法经营,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同时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群众的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在销售商铺,民警向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重要性,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前来购买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检查,有效督促了各企业对主体责任、隐患排查、安全措施的落实,为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在思想上再次敲响警钟,切实为预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总编: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