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连日来,秦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液化石油气钢瓶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行动重点是对辖区餐饮单位及校园、广场周边餐饮小摊点液化石油气用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使用翻新瓶、超期未检瓶、检验不合格瓶、达到报废使用年限钢瓶、“螺丝瓶”、不合格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阀门等不合格标准气瓶进行重点排查。同时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其将游离在外非自主产权气瓶纳入气瓶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前后检查,对气瓶安全附件存在隐患,超出检验期限和报废年限的气瓶一律不允许充装,能回收的回收,能报废的报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防范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排查液化石油气经营户66家,检查液化石油气瓶132只,检查发现报废气瓶6只,未发现超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气瓶。接下来,秦安县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执法整治力度、持续保持行业严管重罚措施,加强液化石油气瓶行业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总编: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