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秦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1年6月1日启用1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城区新增16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可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所在位置 抓拍的违法行为
1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1、卡口、2、电警) 秦南大道与邢泉路丁字路口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2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1、卡口、2、电警) 秦南大道与邢泉路丁字路口西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3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秦南大道与邢泉路丁字路口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4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邢泉路与文昌路十字东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5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邢泉路与文昌路十字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6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邢泉路与文昌路十字西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7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邢泉路与文昌路十字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8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太白街与滨河路丁字路口东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9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太白街与滨河路丁字路口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0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太白街与滨河路丁字路口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1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成纪大道与景昭公路出入口东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2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成纪大道与景昭公路出入口西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3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1、卡口、2、电警) 北苑路与康庄路十字东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4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北苑路与康庄路十字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5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北苑路与康庄路十字西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6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卡口、2、电警) 北苑路与康庄路十字北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公示期满后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在上述地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秦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