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4日上午,秦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一居民家中发现一只“猫头鹰”,由于人群围观,受到惊吓,需及时出警救助。
接到指令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并及时通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随后,秦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经初步认定,该猫头鹰为“雕鸮(xiāo)”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将该雕鸮成功捕获,民警现场对该雕鸮进行了检查,该雕鸮身体状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遂民警将该雕鸮在野外放飞,让其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雕鸮是体型硕大的鸮类,是中国体型最大中分布最广的猫头鹰。它有一双明亮橘黄色的大眼睛。成鸟耳羽特别发达,显著突出于头顶两侧。除繁殖季节成对外,平常单独活动。听觉和视觉在夜间异常敏锐。夜行性猛禽,白天隐蔽在茂密的树丛中休息。雕鸮在我国虽有一定数量,但在不断减少,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中被列为稀有种。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