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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联合城关派出所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发布日期:2021-06-15 14:51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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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上午,秦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一居民家中发现一只“猫头鹰”,由于人群围观,受到惊吓,需及时出警救助。
       接到指令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并及时通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随后,秦安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经初步认定,该猫头鹰为“雕鸮(xiāo)”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将该雕鸮成功捕获,民警现场对该雕鸮进行了检查,该雕鸮身体状态良好,符合放生条件。遂民警将该雕鸮在野外放飞,让其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雕鸮是体型硕大的鸮类,是中国体型最大中分布最广的猫头鹰。它有一双明亮橘黄色的大眼睛。成鸟耳羽特别发达,显著突出于头顶两侧。除繁殖季节成对外,平常单独活动。听觉和视觉在夜间异常敏锐。夜行性猛禽,白天隐蔽在茂密的树丛中休息。雕鸮在我国虽有一定数量,但在不断减少,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被列为二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中被列为稀有种。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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