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18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民警向辖区销售企业讲解了大队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目的、要求及任务安排,同时排查销售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了解了各销售企业目前销售的电动车品牌、数量情况,排查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CCC认证生产、是否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能否挂牌、已售电动车是否回访登记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销售企业严禁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禁止非合规产品流入市场,销售车辆要与车主签订《告知书》,告知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车,依照规定进行登记挂牌,坚决杜绝“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上路行驶。
下一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以“减量控大”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行车秩序、净化路面环境,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努力营造良好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