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秦安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2021年3月27日6时许由刘某驾驶的冀B96***号重型自卸货车沿24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秦安县时,与田某驾驶的宁AB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刮撞,后宁AB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侧翻,致田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虽然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但是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双方不愿退让。交调委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事宜,在告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将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误工费、交通费、抢救费,赡养费的具体金额分别列出并计算出总数,经反复做工作,最终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员以案说法,因案制宜不断转换调解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同时实践与法律相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加上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入情入理的分析,最终达成令双方满意的结果,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构建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