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措施,提高电动车辆的纳管率,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管理,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开展检查,把好源头管控关。

排查中,民警核实了辖区电动车销售商铺的销售资质,对所售的电动车质量、标牌、标识、合格证及主要技术参数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民警向各销售商告知了最近正在开展的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店内销售车辆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品牌、型号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并做好台账登记。要求店铺商家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同时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群众的宣传工作,督促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最后,民警向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调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重要性,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前来购买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此次检查,有效督促了各企业对主体责任、隐患排查、安全措施的落实,为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在思想上再次敲响警钟,切实为预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