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无证驾驶和违法载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国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巡逻管理力度,严格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8月4日上午,大队依法查处一起三轮摩托车准驾不符且违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8时左右,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口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道路上一辆正在行驶的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执勤民警当即示意车主靠边停车,并对驾驶人进行现场检查。民警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人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系统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只有C1证,属准驾不符和违法载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向他们讲解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和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法律规定,大队依法对该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700元的处罚。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三轮车违法载人加剧车辆的不稳定性,隐患多,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不要乘坐农用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等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