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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任性打交警 阻碍执法终受罚

发布日期:2021-09-27 11:36
来源: 秦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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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通行隐患,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力做好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促使广大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驾乘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带、佩戴头盔,能够提高安全防护意识。但个别驾乘人员目无法纪,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公然辱骂、撕扯并殴打执勤交警,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近日,一名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女子吴某,不但不听劝阻还辱骂撕打执勤交警,秦安公安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严厉打击了违法嫌疑人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
       9月14日9时许,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辅警在秦安县兴国镇解放北路五小路段“123五金机电超市”门前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检查时,一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女性驾驶员吴某,被路面执勤交警拦下后,情绪激动的吴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非但不听交警指挥和劝阻,还对执勤交警进行辱骂、撕扯和殴打。
       北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调查取证,并对该案进行依法查处。经审查:吴某对自己拒不配合执勤交警工作及辱骂、撕扯、殴打执勤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政策规定,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代步车辆必须佩戴头盔,遇到交警检查时,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配合交警查处,不得阻碍、甚至妨害交警依法执行公务,一时任性冲动,必将悔恨终身。

(编辑:庞贵琦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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