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防止未经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销售秩序,确保辖区销售猪肉质量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日,秦安县公安局陇城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销售猪肉的店铺、摊点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期间,民警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详细询问了销售猪肉的来源和渠道、是否通过质量合格检验,并查看了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许可证书以及进货来源。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食品安全法规,通过合法的渠道采购猪肉,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或者质量不合格的猪肉,保障猪肉的质量和安全。
今后,陇城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大对猪肉摊点和店铺的检查力度,强化经营者的法治意识,不断规范生猪采购、销售渠道,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
(编辑:李晓兵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