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类彩灯进入销售旺季。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秦安县执法局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

高度重视,集中部署。局班子成员集中对执法人员讲解“孔明灯”的危害,提高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警惕意识,部署整治活动。执法中队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划分区域,定人定岗,加大日常巡查范围及夜间执法力度。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执法人员现场宣传、电子屏滚动播放、车载喇叭宣传等形式,向经营户和群众讲解燃放“孔明灯”的安全隐患,教育他们把好经营关口,构建防范防线,自觉抵制“孔明灯”销售、燃放行为。

重点管理,源头查处。执法人员采取堵源头、查摊点的方法,把检查的重点放在兴国文化广场、烟花爆竹门店、香蜡纸行等货物源头,取缔小商贩、零散摊点销售“孔明灯”的行为,做到检查一处,教育一处,规范一处。
截至目前,共规范商铺经营30余家,取缔销售“孔明灯”零散摊点20余处,暂扣“孔明灯”150余个,教育80余人次,营造了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编辑:李晓兵 责编:杨建武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