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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不公开宣告暨训诫会

发布日期:2022-02-22 15:36
来源: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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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8日上午,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盗窃案的涉罪未成年人小东举行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暨训诫会,此次宣告会由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主持,承办检察官、书记员、公安干警、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小东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参加了宣告会。
       宣告会上,检察官宣布了对涉罪未成年人小东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公安干警、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人民监督员代表分别对小东进行了训诫教育,希望他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小东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今天检察院决定对你不起诉,并不代表你不需要对你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是考虑你是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希望你珍惜这次机会,努力改过自新,成为对社会有用之才。”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谆谆教导,宣读了《训诫词》,告诫涉罪未成年人认罪反思,严守法律底线。
 


       前期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结合小东的社会调查报告,通过走访发现小东家庭条件较好,和父母缺少沟通交流,存在家庭监护缺位的问题。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监护职责的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向法定代理人开展了亲职教育,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向其提出可行性建议,促使家长对涉罪未成年人加强管教,预防再次犯罪,并当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强化监督意识,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责任,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
       此次不公开宣告会是本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落实“严而有度、宽缓到位”方针的具体措施。在帮助教育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综合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力量,引导、督促监护人重视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让迷途少年放下思想包袱,以新姿态回归正确人生航向。
       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致力于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重新启航,回归社会。今后在办案过程中继续用心、用情释放检察温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武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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