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秦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和陇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陇城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赵某某进行走访,了解赵某某的生活、工作和思想情况。
赵某某因前段时间给别人搬运货物时不幸跌落导致左脚踝开放性骨折,骨折后其家属第一时间通知陇城司法所的管理人员,并将赵某某送往天水市四零七医院进行救治。赵某某住院期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陇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去走访看望。
通过后续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出院后赵某某一直待在陇城镇的家中,每月定期到陇城卫生院进行复查,至今未完全恢复,因赵某某是家中的“顶梁柱”,现因骨折无法参加工作,赵某某也向工作人员说明了他目前遇到的困难,工作人员面对面和赵某某进行了谈话,告诉他放下心理和思想负担,积极治疗,争取早日康复,并免除其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同时为赵某某带去《社区矫正法》等相关学习资料,让其能够在家中自行学习、充实思想。另外也告诫他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各项监管规定,有特殊情况积极主动向司法所汇报。
秦安县司法局在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做到差异化矫正,一人一矫正方案。对于出现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及时了解情况,有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编辑:李晓兵 责编:路淑娟 编审:武新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