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秦安县疫情防控保障保供与市场监管组召开工作推进会暨物价监管预警约谈会,对市场保障保供和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会议要求,全县广大经营者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持进销价差率相对稳定,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禁止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各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晓兵 责编:王小涛编审:武新平)
